处 长 胡永平 电话:0735-2653070
岗位职责:
1.按照学校制度及有关基本建设程序、政策,合理安排基建处工作人员工作。
2.制定布署工作计划,检查工作计划执行情况。
3.检查各岗位职责执行情况。
4.协调处内各科室间的工作。
5.负责对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、技术能力及工作业绩的考核。
6.审核并签证图纸会审、技术交底、设计变更、工程验收等文件。
7.组织学校有关使用单位、审计部门、监理人员、施工单位技术人员,基建处有关人员考察并确定主要建材、设备供应;组织工程验收。
8.组织职工技术业务学习,提高队伍素质,提高工作效率。
9.组织学习党的方针、政策,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。
10.完成上级部门及学校党委、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副处长 刘懿雷 电话:0735-2653209
岗位职责:
1.协助处长工作。
2.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布置的有关工作。
3.按照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基本政策,安排组织分管科室人员的政治学习及业务学习。
4.负责检查分管科室人员的履职情况,并根据各人工作业绩,提出奖惩,并进行实施。
5.负责各类文件签阅,并做好文件的组织学习。
6.负责参与组织各类工程报建及行政管理的现场监督或抽样检查工作。
7.负责参与组织各工程建设及建设阶段的验收工作。
8.完成学校党委、行政及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一审:石苗 二审:刘懿雷 三审:胡永平